企業HR生存術
文:整理/陳祈廷
企業流程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勞資問題 三級警戒 勞動事件法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
五月中台灣疫情爆發,不少企業開始實施分流或是遠距上班,現有人事管理制度受到衝擊,作為企業與員工的橋樑,人資如何協助企業調整人事規章,彈性管理支持營運?
企業值此挑戰下,如何運用人資資訊系統與數位科技輔助,做好防疫部屬,讓員工與企業確保工作績效不停擺?鼎新電腦 數字營運事業部_HRM 李蓁副總經理,以詳盡說明為大家解析。(簡報請參閱文章最後連結)
一、疫情擴大!人資如何安內攘外、支持營運?
李蓁開宗明義的說明,遇到疫情,並不是只有人資需要面對,是整體企業都需要適時的檢視經營體質,也是企業趁此備戰儲備營運糧草的好時機,也要隨時注意政府公告的資訊,做到上下滾動式管理。
政府為有效防治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維護台灣人民健康,並因應其對台灣經濟、社會之衝擊所制定之條例,立法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》,施行期間已從109.01.15延長至110.6.30日。李蓁舉例其中為企業人資較可能遇到與參考之用。
在給假補償條例第三條,根據條例規定,當受雇者符合以下兩個條件,雇主應該要給予「防疫隔離假」1.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/檢疫、集中隔離/檢疫,因而無法出勤。2.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/檢疫者,必須請假時可請防疫隔離假。
那防疫隔離假,可否領到薪水?李蓁回答,如果是因公務因素,需要接受隔離或檢疫的原因,可歸責於雇主,公司必須給付薪水給員工。但若是非公務因素,需要請防疫隔離假,不強制雇主給薪。受隔離或是檢疫者沒有支領薪資,則可以申請【防疫補償】。
企業給假的獎勵優惠,給付員工請假期間的薪資,可以乘以兩倍,得就該薪資金額之200%,自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所得額中減除,就是可以加倍抵稅。
二、企業應配合政府的措施?企業或員工可以申請那些補助?
李蓁說,在疫情期間,企業與員工都要了解政府有那些措施,以及各自可以申請那些補助。
以企業來舉例,若是疫情影響需要減班休息,勞動部提出了【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】,須由減班休息之企業單位及勞工,自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。其目的是為鼓勵受疫情影響的勞工積極參訓,培養專業技能,以做好疫情結束後事業單位轉型所需的準備。
財政部也因應疫情全面延長109年綜所稅申報期限,衛服部也訂定企業持續營運指引,
建議企業依疫情情境、風險評估、因應對策、應變組織和緊急聯絡網、持續營運計畫演練五大架構,依照此階段落實企業內部的持續營運計畫。經濟部也有資金紓困因應措施,包含舊貸利息補貼、營運資金補貼、振興貸款利息補貼等。
再來是勞工可以申請的補助,李蓁說,一定要告知員工有補助的管道可以運用,這是企業的責任。
如財政部延長109年綜所稅申報期限,而衛服部的防疫隔離補償辦法:在符合條件下可自檢疫日結束後的 2 年內申請「防疫補償」:1.受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/檢疫、集中隔離/檢疫者。2.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/檢疫者,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。
這兩種人如果沒有領到薪水,沒有違反隔離/檢疫相關規定,就能申請防疫補償。但勞動部提醒,一旦雇主有支付薪水,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過性質相同的補助者,就不能重複領取。
李蓁也說,HR會有疑問表示,員工請防疫隔離假是否需扣除全勤獎金?
她請大家特別注意,因為特別條例中規定,請「防疫隔離假」的員工,雇主不得視為曠職、不能扣全勤獎金、解雇或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,也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。如有違反,雇主會被處以 5 萬元以上到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另外,李蓁說明,「減班休息」一定要通報,雇主與勞工才申請補助,如果雇主沒有通報,勞工可向所在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反映,勞工主管機關進行調查後,將依法保障勞工應有的權利。
「減班休息必須經過勞資協商,必須取得勞方書面同意,雇主不能片面決定。」李蓁強調,且減班休息期間,雇主仍須支付員工薪資,薪資最低不可低於基本工資。
而員工也很關切的議題,就屬因疫情停課期間,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。條件為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或就讀高中(含: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)、國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等有照顧需求者。勞工因防疫照顧需求而申請防疫照顧假,雇主不可視作曠職或強迫勞工改請事假、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。
李蓁也再次補充,若雇主給防疫薪水,可以減稅!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或防疫隔離假期間,只要願意給薪,就能按給付薪資200%,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扣除。且免申請,報稅時檢附文件即可。
三、因應疫情防護,企業該盤整於實施的有那些?
李蓁建議,在維護企業營運與員工身心安全的考量下,建議企業與人資可依照對企業與員工的影響幅度訂定防疫規劃,如衛教宣導、調整上班、工作安排、排定備援與共體時艱等逐步完善。更細緻的可到分區辦公演練以及驗證環境消毒成效,還有建立同仁健康自主回報等機制。
李蓁舉例在疫情期間,員工在家上班可不打卡嗎?她表示,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,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,此項義務不因員工居家上班而有所不同。另依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適用第二類「電傳勞動工作者」規範內容,在家工作之時間分配,應依勞雇雙方另行簽定契約補充條款並依約履行。
李蓁也強調並提醒,無論是在家工作或是分流上班,都涉及工作場所時間起訖變更,這些都是勞動契約應記載之事項。為使勞雇雙方在此疫情期間權利義務更加明確,她建議應該要以書面方式,將工作變更包含期間、出勤紀錄紀載方式、交通津貼是否變更等作為勞動契約之部分暫時變動條款,避免徒增勞動事件。
四、如何運用系統做好防疫佈署 啟動全面防護
李蓁提到,鼎新電腦也有完備的資訊系統支援因應,由人資、訪客及員工共組防疫金三角:企業訪客進入辦公區前,3步驟掃碼填寫健康管理調查表,紀錄訪客出國史和體溫等資訊;員工則有防疫健康管理、班次假勤設定、補刷卡申請與行動考勤等規範;人資職能則有人事跟蹤管理的防疫、提醒,涉外安全管理的訪客與外勤,助力企業提升應變能力。
疫情當下,企業與員工都會經歷一段適應調整期,李蓁表示,剛好提供企業一個先蹲後跳的機會點,勞資問題的處理在在挑戰的是企業處理問題的細緻程度,若雙方都以良善角度出發取得平衡,看如何可在疫情當下不影響員工自身權益,兼可維持工作與企業營運順暢,勞資雙方攜手度過,讓員工與企業都可蓄滿能量迎戰疫情。
【企業HR生存術簡報】:
http://bit.ly/2THMozl
【線上活動回看】:企業營運防疫應變教戰指南-從人力部署、防疫相關法令調適到企業因應對策之有問必答
http://youtu.be/9R8UxcrhiW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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